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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 公告通知
  • 26909
  • 发布时间:2020-03-25 18:37:51
  • 来源: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信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2018年度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情况的报告》;

2、《信阳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报告); 3、审议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度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直属事业单位,设7个科室,10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9人,其中,在编52人,非在编3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  266 家,实缴单位5143家,净增单位 188 家;新开户职工1.67万人,实缴职工  25.81万人,净增职工 0.44万人;缴存额 33.97亿元,同比增长13.88 %。2019年末,缴存总额 178.06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3.58 %;缴存余额101.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56 %。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18.76亿元,同比增长31.28%;占当年缴存额的55.23%,比上年增加7.32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76.2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2.6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2万笔15.0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48%、47.54%。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33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15万笔101.89亿元,贷款余额70.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96%、17.29%、14.0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9.28%,比上年减少2.15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亿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0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9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 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19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亿元。

(五)融资: 2019年,融资0亿元,归还0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1.18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 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1.91 亿元。其中,活期0.6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 15.87亿元,1年以上定期13.9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 1.44 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 2019 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9.28%,比上年减少2.1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19年,业务收入27390.29万元,同比增长24.78 %。存款利息 5859.9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1507.19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23.19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19年,业务支出14317.45万元,同比下降0.22 %。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3571.06 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 728.80万元,其他17.59  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19年,增值收益 13072.84万元,同比增长10 %。增值收益率1.39 %,比上年增加0.4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736.7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841.2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494.85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4734.1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9993.45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4751.5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1449.1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639.74万元,同比下降28.1%。其中,人员经费1003.31 万元,公用经费 373.46万元,专项经费262.97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639.7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003.31万元、 373.46 万元、262.9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17.94万元,逾期率0.31‰。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 贷款余额 的2%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736.73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4751.52 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 2.09%,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48 %。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3.79 %、1.73%和13.88 %。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4.51 %,国有企业占 9.74%,城镇集体企业占2.21%,外商投资企业占0.3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2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3%,其他占4.41 %。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3.57%,国有企业占14.56 %,城镇集体企业占2.78%,外商投资企业占0.44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37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1 %,其他占1.27%;中、低收入占98.24%,高收入占1.76 %。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6.31 %,国有企业占 6.43%,城镇集体企业占7.54%,外商投资企业占1.55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37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5 %,其他占5.75%;中、低收入占99.17%,高收入占 0.83%。

(二)提取业务:2019年,5.2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8.76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0.1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1.9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8.02%,租赁住房占10.02%,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9.8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78.7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5.26%,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6.02%)。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0.16%,高收入占9.8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1.2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2.00%,比上年减少0.9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6389.2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0.77%,90-144(含)平方米占78.69%,144平方米以上占10.54%。购买新房占87.93%(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2.0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19.0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80.97%,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12.26%,30岁-40岁(含)占41.85%,40岁-50岁(含)占37.28%,50岁以上占8.61%;首次申请贷款占94.71%,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5.29%;中、低收入占90.67%,高收入占9.33%。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160笔5686.46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9343.7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8144.4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笔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累计试点项目0个,贷款额度0亿元,建筑面积0万平方米,可解决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0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2.92%,比上年增加18.8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名为“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

1、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信房金字〔2019〕16号)文件精神的要求,自2019年7月起,将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调整为14176元,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调整为单位个人各1701元;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市直(包括浉河、平桥及各管理区)为1700元,各县为1500元,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市直为单位个人各85元,各县为单位个人各75元。

2、当年提取、贷款及存贷款利率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中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全市“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提升工作作风、公积金再行动”活动,建立“三大机制,十一项措施”。实行机关科室和基层管理部“双向测评”,聘请第三方对窗口服务水平进行了暗访。通过暗访反馈、及时整改,窗口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2、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的业务管理系统上线后,中心开始全面推进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目前,我中心综合服务平台网上业务大厅(含单位网厅和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12329语音、12329短信、自助终端、门户网站、微博、支付宝等九大渠道全面开通运行。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2019年3月,为满足公积金业务的需要,对新的业务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保障了系统的安全与稳定。2019年7月,为进一步保障系统的安全性,我中心采购了正版的Oracle数据库软件。

住建部要求的基础数据及资金结算应用系统的建设工作已于2018年9月完成,并于同年11月份顺利通过了住建部和省住建厅联合验收组“双贯标”验收。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1、中心系统成功创建新一届省级文明单位。

2、在市政府目标考核中,公积金中心位列承担服务保障职能的市直单位第6位。

3、市直管理部被评为“河南省建设五一巾帼标兵岗”。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1、2019年中心出台了《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流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流程。

2、重新修订了信阳市《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合作楼盘备案效率的通知》,进一步加快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提高楼盘备案效率,减轻开发企业负担。

3、根据住建部信息安全“三级等保”的要求,我中心已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我中心信息安全“三级等保”测评开展招投标工作。目前,“三级等保”测评招投标工作已顺利完成。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 3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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