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美好生活看信阳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XIN YANG SHI ZHU FANG GONG JI JIN GUAN LI ZHONG XIN

  • 首页
  • 党建引领
    • 文明创建
    • 支部联支部
  • 惠民政策
    • 归集业务
    • 贷款业务
    • 提取业务
  • 暖心服务
    • 资料下载
    • 楼盘公示
    • 功能演示
    • 服务网点
    • 业务办理指南
  • 信息公开
    • 中心介绍
    • 组织机构
    • 部门职能
    • 年报公开
    • 预决算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视点关注
    • 政务要闻
    • 公告通知
    • 中心动态
    • 基层之窗
  • 公积金心连心
    • 在线留言
    • 在线调查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我们

  • 信阳市平桥区新六大街28号太古广场A座5楼
  • 0376-12329
  • xyjwjc@126.com
视点关注 政务要闻公告通知中心动态基层之窗

关于开展个人再交易住房(二手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通知(信房金字〔2024〕12号)

  • 公告通知
  • 22325
  • 发布时间:2024-07-02 17:51:59
  • 来源: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各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负担,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我市开展新建商品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基础上,开展个人再交易住房(二手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借款人先去贷款银行申领《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受理单》,借款人携带填写后的《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受理单》和贷款材料在住房公积金窗口申请组合贷款,贷款办理流程与新建商品房组合贷款流程一致。

二、不动产权证书上的宗地图超出建筑红线的或无图落宗的,不能申请办理组合贷贷款业务。

三、房屋总价以贷款银行评估价金额为准,评估价金额高于契税票金额的以契税票金额为准。

四、目前可开展个人再交易住房(二手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银行为建设银行信阳分行,中心将与其他有意向的金融部门陆续开展此项业务合作。

五、此通知未涉及的内容以原政策为准。

附:个人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组合贷款受理审批通知书.xls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日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 0376-12329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新六大街28号太古广场A座5楼

  • 豫ICP备17029137号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