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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意见

  • 公告通知
  • 4062
  • 发布时间:2015-04-30 09:42:00
  • 来源: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加快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步伐,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切实改善城镇广大职工的居住条件,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信政〔2013〕16号)文件规定和信阳市人民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将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单位招聘人员在缴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同时,也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加大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力度。

目前全市所有国有企业均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但绝大多数非公企业因种种原因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而这些企业的职工多数都是农民工,是最需要得到社会保障的弱势群体。为切实维护他们的权益,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加大催缴催建及行政执法力度外,各有关部门都要积极配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搞好各类企业的建制工作。对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在招工签订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及税收征管、组织机构代码登记、金融机构融资等项工作中,各主管部门应督促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加大住房公积金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采取制作专题片,投放公益广告,设置大型宣传栏,披露住房公积金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住房公积金的惠民利民新政,努力使全社会和广大干部职工深入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熟悉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政策,提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形成宣传公积金、关心公积金、支持公积金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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