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政策可真是太好了,我们正愁凑不齐付首付款呢,真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11月20日,彭女士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公积金窗口,顺利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余额支付了购房首付款。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减轻缴存职工购房前期资金周转压力,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通知(试行)》。
购房人携带本人与房地产企业签订的《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及身份证、结婚证到公积金窗口即可现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提取金额直接转入承诺书上约定的房地产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到账10个工作日内购房人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及备案,由住建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大数据平台报送购房合同备案信息。
截止目前,已有4名缴存职工“尝鲜”,累计提取金额46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更多惠民举措,用好政策“工具箱”,全力支持职工合理购房需求,让更多群众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