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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 中心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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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3-31 17:19:00
  • 来源: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已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信阳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1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2020年度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情况的报告》;

2.《信阳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报告);

3.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4.关于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意见;

5.关于提高装配式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意见;

6.关于增加平顶山银行信阳分行为我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的意见;

7.关于增加郑州银行信阳分行为我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的意见。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正处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设7个科室,1个机关党委,10个管理部。从业人员99人,其中,在编68人,非在编3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508家,净增单位493家;新开户职工2.18万人,净增职工1.21万人;实缴单位5897家,实缴职工27.37万人,缴存额36.4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12%、4.66%、13.82%。2021年末,缴存总额246.6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7.36%;缴存余额132.14亿元,同比增长13.31%。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1年,6.2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0.96亿元,同比增长21.41%;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7.45%,比上年增长3.59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114.4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2.4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2万笔20.0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9%、7.06%。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8.29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18万笔140.65亿元,贷款余额94.2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1.21%、16.62%、14.2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1.35%,比上年末增长0.5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629笔23341.8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56053.5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2881.52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1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392笔11800万元,累计贴息282.47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本段仅项目贷款余额不为0的城市填写):2021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亿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0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21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1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9.17亿元。其中,活期0.7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7.09亿元,1年以上定期30.22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10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1.35% ,比上年末增长0.5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43448.37万元,同比增长30.82%。其中,存款利息14063.4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9379.67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 5.2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23981.21万元,同比增长43.3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3122.66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36.61万元,其他21.9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19467.16万元,同比增长18.09%。其中,增值收益率1.56%,比上年增长0.0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175.5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025.7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265.90万元。

 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025.7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887.00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427.8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8324.2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2360.45万元,同比增长19.14%。其中,人员经费1389.07万元,公用经费515.54万元,专项经费455.8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13.31万元,逾期率0.54‰。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427.81万元。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本段仅项目贷款余额不为0的城市填写):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0元。2021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6.56%,国有企业占10.63%,城镇集体企业占2.43%,外商投资企业占0.3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4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44%,灵活就业人员占0.08%,其他占0.06%;中、低收入占99.69%,高收入占0.31%。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7.96%,国有企业占5.79%,城镇集体企业占7.19%,外商投资企业占0.8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3.3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01%,灵活就业人员占0.34%,其他占2.52%;中、低收入占99.07%,高收入占0.9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7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9.01%,租赁住房占7.4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0.4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25%,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07%。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1%,高收入占1.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3.59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2.21%,比上年末增长0.2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8461.9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8.23%,90-144(含)平方米占84.58%,144平方米以上占7.19%。购买新房占84.4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5.5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3.2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6.7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15.38%,30岁-40岁(含)占48.52%,40岁-50岁(含)占26.48%,50岁以上占9.6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5.32%,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4.68%;中、低收入占97.26%,高收入占2.74%。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本段仅项目贷款余额不为0的城市填写):2021年末,累计试点项目0个,贷款额度0亿元,建筑面积0万平方米,可解决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0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7.64%,比上年减少0.5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本段仅重庆、成都、广州、深圳、苏州、常州试点城市披露)。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新增平顶山银行信阳分行和郑州银行信阳分行为我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1.年缴存基数限额调整情况:根据《关于调整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信房金字〔2021〕8号)文件精神的要求,自2021年7月起,将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调整为15509元,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调整为单位个人各1861元;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市直(包括浉河、平桥及各管理区)为1700元,各县为1500元,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市直为单位个人各85元,各县为单位个人各75元。    

2.贷款政策调整情况:2021年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推进组合贷款业务,目前与6家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10个管理部业务大厅均设置“跨省通办”窗口,所有管理部均入驻政务服务大厅。

2.2021年8月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了8项“跨省通办”业务,在信阳区域以外的全国范围内可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或“两地联办”等业务办理模式办理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并在信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个人网厅开通了“跨省通办”专区。

3.推进职能部门共享数据在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中的应用。2021年5月,与市大数据局区块链电子证照对接,实现了身份信息、户籍信息、不动产信息、婚姻信息、契税完税信息、发票信息、维修基金信息的数据共享。为逐步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理材料提供了条件。

4.完成了河南省“好差评”系统的对接工作。实现了中心业务系统与省好差评系统的对接,办事群众可以通过好差评平板对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评价。

5.与市大数据局共同完成了市住房公积金自建系统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除错账调整外,45项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全面上线,基本实现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全覆盖,有效提升了网上可办率、办理率。2021年度,网上办理率达到85%。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完成了与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的对接工作。实现了网上办理全国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接续业务。

2.完成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自建系统与省“豫事办”平台的对接工作。目前省“豫事办”平台已上线部分功能,后续功能按照省“豫事办”要求逐步释放。

3.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工作已于2018年9月6日顺利完成。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1.集体荣誉:2012年至今连续三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建设五一巾帼奖;在承担服务保障职能的市直单位考评中名列第8位,受到市政府通报表扬;信阳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荣誉称号;2020年度全市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优秀等次;信阳市青年文明号。

2.个人荣誉:洪昌春荣获“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市直机关“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运用工作先进个人(何景峰、陈凯、祝翔、刘益波、张叶林),胡光鹏被评为2021年度“信阳好人提名奖”,陈世海被信阳市第六次党代会秘书处通报表扬。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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