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美好生活看信阳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XIN YANG SHI ZHU FANG GONG JI JIN GUAN LI ZHONG XIN

  • 首页
  • 党建引领
    • 文明创建
    • 支部联支部
  • 惠民政策
    • 归集业务
    • 贷款业务
    • 提取业务
  • 暖心服务
    • 资料下载
    • 楼盘公示
    • 功能演示
    • 服务网点
    • 业务办理指南
  • 信息公开
    • 中心介绍
    • 组织机构
    • 部门职能
    • 年报公开
    • 预决算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视点关注
    • 政务要闻
    • 公告通知
    • 中心动态
    • 基层之窗
  • 公积金心连心
    • 在线留言
    • 在线调查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我们

  • 信阳市平桥区新六大街28号太古广场A座5楼
  • 0376-12329
  • xyjwjc@126.com
信息公开 中心介绍组织机构部门职能年报公开预决算公开
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 行政执法权责清单
  • 行政执法流程图
  • 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 法律法规
  • 行政裁量基准
  •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职权依据和救济渠道
  • 监督方式
  • 行政执法决定信息
  •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和依据
  • 检查频次上限
  • 检查标准
  • 检查计划
  • 检查文书

2021年度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部门决算

  • 预决算公开
  • 47028
  • 发布时间:2022-09-30 12:36:30
  • 来源: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成立于2004年9月,是市政府直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正处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业务上受省住建厅监管指导。单位主要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情况的报告;(七)依法查处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各种行为;(八)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心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归集管理科、使用管理科、稽核科、网络科、12329服务信息科7个职能科室和机关党委。在市直及9个县区设置10个管理部。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事业编制73人。现有人员115人,其中在职人员68人,退休人员16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1人。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2021年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1个,其中管理部10个,具体是:

住房公积金中心本级

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直管理部

住房公积金中心浉河管理部

住房公积金中心平桥管理部

住房公积金中心罗山管理部

住房公积金中心息县管理部

住房公积金中心潢川管理部

住房公积金中心光山管理部

住房公积金中心淮滨管理部

住房公积金中心商城管理部

住房公积金中心新县管理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image.png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image.pngimage.pngimage.png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79.9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410.07万元,下降72.92%。主要原因是完成业务服务用房购置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23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0.3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36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0.4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79.9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410.07万元,下降72.92%。主要原因是完成业务服务用房购置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0.4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9.29万元,增长19.14%。主要原因是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加大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建设投入。

(二)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0.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37万元,占3.32%;卫生健康(类)支出39.42万元,占1.67%,住房保障(类)支出2242.66万元,占95.01%。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75.37万元,支出决算为236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34万元,支出决算为6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数、人员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8万元,支出决算为16.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3.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只包含在编人员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末决算统一在此科目核算。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3.67万元,支出决算为3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与健康类支出每年缴存基数调整及年初预算只包含在编人员,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医疗卫生与健康类支出年末决算统一在该科目核算。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5.51万元,支出决算为10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每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及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只包含在编人员,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住房保障类支出年末决算统一在该科目核算。

5、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267.67万元,支出决算为213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只包含在编人员,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住房保障类支出年末决算统一在该科目核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60.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6.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54;公用经费971.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03万元,支出决算为6.76万元,完成预算的48.18%。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压缩经费,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73万元,完成预算的39.42%,占6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30.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开支内容包括: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节约开支。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其中车辆无。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7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保养、保险、车辆运行、燃油等费用。2021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量。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03万元,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无。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人员主要包括:无。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地、市外来人员,本系统内部下县检查、调研。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余个、来宾60余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无,其中无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较大,主要原因:无。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

情况说明:我单位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5.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42%。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共涉及项目13个。其中系统维护项目5个,业务服务用房装修项目3个,机房建设及系统建设项目4个,事业发展项目1个。依据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采用合适方法,客观确定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对比实际成效与绩效目标的偏差,进行效益分析。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展的项目自评情况,年度履职目标符合国家、政府战略部署和发展规划,与国家、政府宏观政策、行业政策一致。确定的预算项目合理,与工作目标与工作目标密切相关。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结合实际,通过不断调整政策,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 0376-12329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新六大街28号太古广场A座5楼

  • 豫ICP备17029137号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