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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预决算公开
  • 36918
  • 发布时间:2021-07-07 11:36:20
  • 来源: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目 录

一、住房公积金中心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中心主要职能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机构设置

   (三)住房公积金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0、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中心主要职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4年9月,是市政府直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正处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业务上受省住建厅监管指导。单位主要职责: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6、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情况的报告;7、依法查处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各种行为;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机构设置

中心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归集管理科、使用管理科、稽核科、网络科、12329服务信息科7个职能科室。在市直及9个县区设置10个管理部。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事业编制73人。现有人员97人,其中在编人员51人,退休人员12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长期聘用)34人。

三、住房公积金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中心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1、住房公积金中心机关;2、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直管理部;3、住房公积金中心浉河管理部;4、住房公积金中心平桥管理部;5、住房公积金中心罗山管理部;6、住房公积金中心息县管理部;7、住房公积金中心潢川管理部;8、住房公积金中心光山管理部;9、住房公积金中心淮滨管理部;10、住房公积金中心商城管理部;11、住房公积金中心新县管理部。

第二部分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收入总计2375.37万元,支出总计2375.3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34.11万元,增加36.42%。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加大中心网络建设投入及信息安全建设投入。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2375.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5.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237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5.37万元,占24.64%;项目支出1790万元,占75.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375.37万元。与 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634.11万元,增加36.42%。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加大中心信息安全建设及网络建设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2375.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585.37万元,占年初预算24.64%;教育及培训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0%;运转类项目支出1790万元,占年初预算75.36%。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5.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9.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16.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0.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减少24.5万元,下降28.82%。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与 2020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2021年编制部门预算时,现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在上年基础上压缩了20%。另预算报送后中心于2021年2月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上交公务用车9辆,9辆车的预算经费待年底返还财政。

3、公务接待费12.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20年相比减少12.5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2021年公务接待费在上年度预算数基础上压缩5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属于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7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72%。采购内容包括中心网络建设及软件购置项目,中心业务服务用房装修项目。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中心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途车0辆。2021年2月中心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上交公务用车9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主要是:无项目0万元;我中心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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