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信阳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5年召开2次会议。
2025年3月26日信阳市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信阳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工作报告》;
2.《信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报告);
3.信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4.关于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意见。
2025年12月3日信阳市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住房消费的通知(试行)。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内设7个科室和机关党委,10个管理部。从业人员98人,其中,在编73人,非在编2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434家,净增单位75家;新开户人数1.39万人,净增人数-0.18万人;实缴单位6308家,实缴人数28.99万人,缴存额42.7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20%、-0.62%、-3.06%。2025年末,缴存总额411.5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58%;缴存余额188.37亿元,同比增长7.68%。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
(二)提取:2025年,14.92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9.27亿元,同比增长2.7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8.55%,比上年增加3.89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223.2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0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7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1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8万笔11.1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7.27%、9.50%。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5.51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69万笔200.99亿元,贷款余额102.7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40%、5.89%、-4.0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4.54%,比上年末减少6.67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592笔23834.5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66918.0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22421.0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5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5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84.88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12亿元,1年以上定期75.1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8.60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48366.50万元,同比下降3.29%。其中,存款利息17579.2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0783.11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4.1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28583.14万元,同比增长8.12%。其中,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27550.57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012.82万元,其他19.7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9783.36万元,同比下降16.08%。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373.95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409.41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373.9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699.47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885.4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6082.5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765.56万元,同比下降15.12%。其中,人员经费1194.92万元,公用经费139.47万元,专项经费431.1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1263.93万元,不良率0.1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885.42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30.08%,非企业单位占69.67%,灵活就业人员占0.25%。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46.35%,非企业单位占53.02%,灵活就业人员占0.6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2.3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9.48%,租赁住房占16.12%,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3.0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5.39%,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3.67%。
(三)贷款业务。
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35.91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3.60%,比上年末减少0.07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48.0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51.9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7.66%,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2.34%,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0.91%,30岁-40岁(含)占50.99%,40岁-50岁(含)占14.09%,50岁以上占4.0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9.18%,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0.82%。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3.49%,比上年增加5.5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无。
(二)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1.根据信阳市租赁市场租金水平和缴存职工的实际需求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市区每个家庭不超过23000元,各县不超过21000元;对于无房多子女家庭和高层次人才租房提取额度另增加5000元,提取频次不变。
2.自住住房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由2年内相关资料延长至5年内,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3.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在当地已有一套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再次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认定为首套房。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5年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银行为5家,无变更。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自2025年5月8日起,住房公积金首套五年期(含5年)以下贷款年利率由2.35%下调至2.1%,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2.85%下调至2.6%;第二套住房贷款五年期以下(含5年)由2.775%下调至2.525%,五年期以上由3.325%下调至3.075%。
2.2025年12月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住房消费的通知》(试行),明确调高贷款额度,一是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从70万元提高至77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二是高层次人才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92.4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110万元提高至132万元;三是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84.7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由110万元提高至121万元。同时明确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缴存人可凭5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5年内不动产部门制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按照不超过所购住房建筑面积1200元/㎡的标准,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所购住房装修。
3.中心研究制发《关于调整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信房金字〔2025〕13号),自2025年7月起,将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调整为18708元,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调整为单位个人各2245元;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市直(包括浉河区、平桥区及各管理区)为2100元,各县为1800元,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市直为单位个人各105元,各县为单位个人各90元。
当年缴存比例:无变化。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举办综合效能提升培训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制定缴存、提取、贷款三项业务规范,对涉及缴存类15项、提取类16项、贷款类6项业务标准逐一修订完善。
3.认真落实“优服务、提效能”公开承诺事项,聚焦容缺受理、跨省通办等高频领域,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结。2025年,累计提供容缺受理服务超600次,监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受理服务898次。
4.认真落实政务服务平台身份统一认证相关要求,顺利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有效解决登录政务服务网后,办理公积金业务仍需要重新登录我市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的繁琐操作。
(六)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1.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系统对接,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按时间节点全部完成省厅要求的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开户、变更、注销)、企业用工、个人身后等9个“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对接工作,通过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一次申请、联动办理、自动反馈,大幅精简环节、压缩时限。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改革,细化业务事项、办理指南、办理流程、办结时限,一站式办结贷款申请、受理、审批、面签、抵押登记、放款等全流程业务,构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模式,业务办理时间大幅缩减。
2.根据住建部年度体检评估工作要求,完成与住建部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工作,成功接入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编办、人社、卫健、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共享数据。利用共享数据信息,实现办事材料的核验,有效防止骗提骗贷行为,进一步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3.充分发挥“风险隐患监测整改系统+内部审计稽核系统”双系统稽核内审优势,常态化开展基础数据“体检”工作,规范业务操作、强化财务管理,从源头上管控风险。2025年,电子稽查工具风险类疑点分类率为99.65%,疑点整改率为74.64%;疑点率由年初的5.0%降至4.53%,全省排名位居第一方阵。
4.持续提升数据治理工作质效,在“双系统”常态化治理的基础上,成立数据治理工作专班,健全数据质量提升工作机制,全面检查评估解决疑点数据。积极开展睡眠账户专项清理行动,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分三批次公布睡眠账户名单3256人。2025年,监管服务平台数据质量评估为90.29分。
5.扎实开展机房物理环境升级改造,切实提升数字基础设施安全性和可靠性。组织网络安全知识培训、网络风险应急演练、DeepSeek技术及应用专题培训,有效提升风险应对能力。连续六年高分通过三级等保测评,2025年度等保测评符合率85.03%,处于全市前列。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邵炜荣获“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个人称号。
(八)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九)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十)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