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美好生活看信阳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XIN YANG SHI ZHU FANG GONG JI JIN GUAN LI ZHONG XIN

  • 首页
  • 党建引领
    • 文明创建
    • 支部联支部
  • 惠民政策
    • 归集业务
    • 贷款业务
    • 提取业务
  • 暖心服务
    • 资料下载
    • 楼盘公示
    • 功能演示
    • 服务网点
    • 业务办理指南
  • 信息公开
    • 中心介绍
    • 组织机构
    • 部门职能
    • 年报公开
    • 预决算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视点关注
    • 政务要闻
    • 公告通知
    • 中心动态
    • 基层之窗
  • 公积金心连心
    • 在线留言
    • 在线调查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我们

  • 信阳市平桥区新六大街28号太古广场A座5楼
  • 0376-12329
  • xyjwjc@126.com
信息公开 中心介绍组织机构部门职能年报公开预决算公开
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 行政执法权责清单
  • 行政执法流程图
  • 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 法律法规
  • 行政裁量基准
  •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职权依据和救济渠道
  • 监督方式
  • 行政执法决定信息
  •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和依据
  • 检查频次上限
  • 检查标准
  • 检查计划
  • 检查文书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 年报公开
  • 3762
  • 发布时间:2025-03-27 15:46:14
  • 来源: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信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6名委员,2024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推选信阳市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2、听取和审议《信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工作报告》;

3、审议《信阳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报告);

4、审议信阳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度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处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设7个科室、1个机关党委、10个管理部。从业人员98人,其中,在编73人,非在编2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474家,净增单位24家;新开户职工1.79万人,净增职工0.24万人;实缴单位6233家,实缴职工29.18万人,缴存额44.0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0.39%、0.83%、7.47%。2024年末,缴存总额368.8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56%;缴存余额174.94亿元,同比增长9.77%。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

(二)提取:2024年,12.0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8.49亿元,同比增长1.0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4.66%,比上年下降4.08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193.9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2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高层次人才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1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10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0万笔12.3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2.49%、42.52%;其中发放“商转公”贷款634笔2.44亿元。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4.11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41万笔189.82亿元,贷款余额107.0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98%、6.96%、下降1.6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1.21%,比上年下降7.0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比上年增加0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602笔24585.30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46083.5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3866.4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4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4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4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4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8.43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11亿元,1年以上定期63.79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51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1.21%,比上年末减少7.0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50010.06万元,同比增长7.45%。存款利息15653.4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4352.07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4.5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26436.64万元,同比增长9.30%。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5402.04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011.90万元,其他22.7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23573.42万元,同比增长5.45%。增值收益率1.54%,比上年增加0.0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098.9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474.44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098.9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373.30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885.4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7673.1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2080.13万元,同比下降3.87%。其中,人员经费1241.51万元,公用经费239.39万元,专项经费599.2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86.95万元,逾期率0.36‰。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885.42万元。2024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8.01%,国有企业占11.29%,城镇集体企业占3.77%,外商投资企业占0.8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4.5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83%,灵活就业人员占0.26%,其他占0.43%;中、低收入占98.36%,高收入占1.64%图片1.png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0.79%,国有企业占10.64%,城镇集体企业占3.87%,外商投资企业占1.3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0.5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灵活就业人员占1.03%,其他占0.17%;中、低收入占99.37%,高收入占0.6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0.9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9.09%,租赁住房占11.49%,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2.4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09%,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95%。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5.53%,高收入占4.47%。图片2.png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8.39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3.67%,比上年增加0.2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700.3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占5.92%,90平方米-144平方米(含)占84.11%,144平方米以上占9.97%。购买新房占50.5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49.4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9.9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0.0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7.28%,30岁-40岁(含)占53.54%,40岁-50岁(含)占13.82%,50岁以上占5.36%;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6.02%,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98%;中、低收入占95.16%,高收入占4.84%。图片3.png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7.98%,比上年下降25.8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根据信阳市租赁市场租金水平和缴存职工的实际需求,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适时提高了租房额度,市区每个家庭不超过22000元,各县不超过19000元,对于无房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还另增加5000元,即市区每个家庭提取额度不超过27000元,各县不超过24000元。缴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既可以选择按年提取,也可以按月提取,每年提取次数不超过12次,进一步体现政策的人性化。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4年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银行为5家,无变更。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调整情况:根据《关于调整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信房金字〔2024〕1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自2024年7月起,将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调整为17838元,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调整为单位个人各2141元;最低缴存基数市直(包括浉河、平桥及各管理区)为2100元,各县为1800元,最低月缴存额市直为单位个人各105元,各县为单位个人各90元。当年缴存比例无变化。

2.当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标准;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自2024年5月17日起,住房公积金首套五年期(含5年)以下贷款年利率由2.6%下调至2.35%,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3.1%下调至2.85%;第二套住房贷款五年期以下(含5年)由现行3.025%下调至2.775%,五年期以上由3.575%下调至3.325%。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2024年7月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开展个人再交易住房(二手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通知》(信房金字〔2024〕12号)。截至2024年12月底,已办理16笔,发放金额564.8万元。

2024年7月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信阳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一是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从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二是高层次人才单缴存职工,在贷款测算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最高贷款不超过80万元;双缴存职工在贷款测算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最高贷款不超过110万元。三是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由65万元提高至8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由85万元提高至110万元。

2024年8月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开展异地缴存职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信房金字〔2024〕17号)。截至2024年12月底已办理74笔,发放金额2689.6万元。

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2024年8月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信房金字〔2024〕22号)。扩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政策支持范围,缴存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参与提取。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聚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新要求,着力打造更加优质的住房公积金领域营商环境。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座谈会于2024年11月在信阳召开,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典型发言,被《河南日报》《信阳日报》和信阳广播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

1.认真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快速完成“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企业开办、信息变更(备案)、注销登记”“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6项“一件事”端口开发,对接上线速度居全省前列。

2.在全省率先开发推出楼盘线上备案系统,楼盘备案实现“简化办”“网上办”,严防未建先贷的情况发生。全年共有24家开发商企业享受到线上备案数字红利,共审批办结新增楼栋业务68笔。

3.积极推动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规证明工作,每月精准采集并报送住房公积金信用数据。

4.顺利完成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总对总”对接,实现向人行征信系统报送贷款数据功能。

5.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机制,每月自动从委托银行卡扣划缴存金额,让缴存更便捷更高效。

6.设置“跨省通办”专窗,采用全程网办、代收代办和两地联办等方式,进一步解决群众“往返跑”难题。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认真落实《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字住建”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数智建设。《创新服务理念 推进数字化转型》做法被市营商办评为2024年度“三服务”大比武优秀创新举措,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

1.持续完善业务系统功能,实现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和最长年限自动测算。新增不动产登记证明办理日期选项,作为统计贷款办理时限依据。新增未到法定年龄退休提取公积金系统弹框提示,设置预提首付款提取公积金系统规则限制,以“机控”推动业务流程更规范。

2.全面提速档案数字化建设,截至2024年底,共完成280万余页贷款、提取档案的数字化加工。

3.顺利完成年度网络安全“三级等保”测评,在公安部门备案,测评分数达到82.97分,安全水平居全市前列。作为市直单位代表,在全市网络安全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

4.充分发挥“风险隐患监测整改系统+内部审计稽核系统”双系统稽核内审优势,结合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电子稽查工具,实时监测业务运行过程中的各类风险隐患。全年电子稽查疑点率控制在4.85%左右,处于全省前四位次。

5.以“消存量、控增量”为原则,在“双系统”常态化治理的基础上,安装运用数据质检工具进行检核,扎实推进数据治理,截至2024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评估得分为91.34分。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1.集体荣誉:荣获2022年-2023年上半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嘉奖、2023年度信阳市诚信单位、信阳市平安建设“优秀”等次非成员单位、信阳市“99公益日”爱心单位、河南省第13届“三山同登”信阳群众登鸡公山健身大会优秀组织奖、2024年信阳市首届环北湖徒步大会优秀组织奖等多项奖项。

2.个人荣誉:王莉荣获住房城乡建设部“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年度表现突出个人称号,方京荣获2022年-2023年上半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嘉奖,方京荣获2024年度信阳市第四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先进个人称号,吴九零荣获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7日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 0376-12329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新六大街28号太古广场A座5楼

  • 豫ICP备17029137号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