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美好生活看信阳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XIN YANG SHI ZHU FANG GONG JI JIN GUAN LI ZHONG XIN

  • 首页
  • 党建引领
    • 文明创建
    • 支部联支部
  • 惠民政策
    • 归集业务
    • 贷款业务
    • 提取业务
  • 暖心服务
    • 资料下载
    • 楼盘公示
    • 功能演示
    • 服务网点
    • 业务办理指南
  • 信息公开
    • 中心介绍
    • 组织机构
    • 部门职能
    • 年报公开
    • 预决算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视点关注
    • 政务要闻
    • 公告通知
    • 中心动态
    • 基层之窗
  • 公积金心连心
    • 在线留言
    • 在线调查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我们

  • 信阳市平桥区新六大街28号太古广场A座5楼
  • 0376-12329
  • xyjwjc@126.com
惠民政策 归集业务贷款业务提取业务

对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的处罚措施

  • 归集业务
  • 8233
  • 发布时间:2012-02-28 12:44:00
  • 来源: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 0376-12329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新六大街28号太古广场A座5楼

  • 豫ICP备17029137号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