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了,公积金是否还能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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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殷 |
信件编码 | GPPS2105126LB5 |
信件内容 |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了,公积金是否还能提取,有哪些提取方式 |
回复部门 |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1-05-13 08:55:16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提取管理办法,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4、租赁自住住房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以上的; 6、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或出境定居的; 7、退休的; 8、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患重大疾病的; 10、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