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异地贷款以及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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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李 |
信件编码 | GPPS2104121AQB |
信件内容 | 您好: 我目前在郑州工作,郑州市直公积金缴纳中,计划在信阳买房,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有几个问题想要咨询一下; 1.异地公积金办理办理时,如果申请人仅为一个人。配偶是否需要提供相应材料? 2.申请人仅为一人时,是否需要回郑州签字?若必须签字是否可以代办或者有委托书之类的 3.申请人及贷款人仅为其中一人的情况下,配偶是否需要作为贷款共同借款人在征信上显示。还是仅显示贷款人。 4.郑州已有一套家庭住房,在配偶名下,目前本人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是否有金额限制或者其他要求。 谢谢 |
回复部门 |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1-04-12 09:14:30 |
回复内容 | 您好,已婚的婚后购房贷款如果没有人放弃产权为夫妻共同贷款,双方均需到场,如有一方不能到场需要出具委托书,共同贷款须出具双方征信报告,有其他未结清贷款的会影响贷款额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