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郑州买房,用女方公积金异地缴存 |
|---|---|
| 姓名 | 彭浩 |
| 信件编码 | GPPS210127YFEM |
| 信件内容 | 男方在郑州交由郑州市公积金,在郑州买房,女方在信阳交住房公积金,由于男方贷款不够,女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二人一起使用公积金贷款(女方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开了2次,一次过期没用上),请问以后女方还能使用她的公积金在信阳买房吗,证明开了2次,只使用1次有影响吗? |
| 回复部门 |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时间 | 2021-01-27 15:15:04 |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您所诉情况您已经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未结清期间不能再进行公积金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