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有关婚前买房,婚后公积金提取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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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李先生 |
信件编码 | GPPS210122YYPE |
信件内容 | 工作人员您好,我想咨询问题如下: 1.我爱人婚前用自己的市直公积金贷款买房,购房合同只有她的名字。现在婚后我在商城管理部缴纳公积金能否委托每月划拨或者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一同还贷。 2.目前我只缴纳了半年,能否办理委托划拨或者提取? 3.如果我本人商城缴纳的公积金能办理委托划拨或者提取,需要带什么证件?(能否列举出证件清单,因为我本人在市里工作去商城不容易,想一次办结。) 非常期盼您们细心解答!感谢! |
回复部门 |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1-01-25 15:43:59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爱人婚前贷的款您不是共贷人不能办理委托扣划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