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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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关于退役军人公积金贷款的事情
姓名
陈先生
信件编码
GPPS200107515Y
信件内容
老师,您好!我在部队服役10多年,今年由士官退役后将要安置在县里上班,目前急需购房,特咨询关于公积金贷款的事情,望解答。目前部队交的公积金已经结算转到个人,安置的工作还没有上班,针对这种特殊情况,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的规定是如何算呢?是从单位正式上班后开始缴的月份算起,还是可以按照部队结算的月份算起?谢谢。
回复部门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0-01-07 15:51:17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所诉情况缴存时间从您在信阳开户缴存开始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