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异地公积金贷款本地联系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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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李桥 |
信件编码 | GPPS201126BVK0 |
信件内容 | 我本人现在在上海,家属在息县,有事业编制,稳定工作,我了解到“根据《信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法》(信房金字[2018]54号)要求贷款申请人必须有一名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作为还款联系人”,但是存在单位不能按时缴纳公积金的情况,存在补缴的情况。我想知道,对于这种情况下的本地联系人,是否可以申请作为本地连续人,进行公积金贷款? |
回复部门 |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0-11-26 16:43:16 |
回复内容 | 您好,在信阳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的人员可做还款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