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公积金提取和月缴额冲抵房贷问题
姓名张鹏
信件编码GPPS20112685TV
信件内容1、2020年5月以租房提取过一年房租,目前想买房,那么按照公积金一年只能提取一年的规定,是必须等21年5月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贷款买房,还是只要2021年1月后即可再次提取呢?
2、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办理每月缴费金额自动冲抵公积金房贷每月还款吗?
回复部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0-11-26 16:33:38
回复内容 您好,1、部分提取每次相隔365天,在此期间进行公积金贷款的偿还贷款满12个月后可以偿还贷款提取;2、公积金贷款后,账户余额大于一年的还款额且缴存地和贷款地是同一个管理部可以申请委托扣划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