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异地公积金购买商品房偿还本息的问题 |
---|---|
姓名 | 曹生 |
信件编码 | GPPS2011095TXB |
信件内容 | 我的户籍地是湖北宜昌市猇亭区,在湖北宜昌市伍家区购买的商品房,采用的是商业贷款,现在刚刚在固始县上班,而公积金缴存地是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请问: 1、户籍地和购房地在同一个地级市,但不在同一个区,可以提取吗? 如果可以提取,请问: 2、因为是刚上班不久,请问缴存多久可以提取?能提取多少额度? 3、在固始县公积金管理中心能办理提取吗? 4、提取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5、周一到周日都能办理吗? 谢谢! |
回复部门 |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0-11-11 11:29:10 |
回复内容 | 您好,1、一年内在异地购房符合本网站<<关于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试 行)(信房金字〔2019〕30号)>>要求的可以购房提取公积金,有住房贷款贷款的偿还贷款满12个月可以偿还贷款提取公积金;2、提取额度根据您的提取原因具体确定;3、在缴存地提取;4、异地购房提取需要:(1)一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2)首付款发票(3)提取人身份证(4)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偿还商贷提取需要:(1)购房合同(2)贷款合同(3)近3个月还款明细和贷款余额单(4)身份证(非主贷人还需结婚证);5、工作日办理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