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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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岳克金 |
信件编码 | GPPS20101937W1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是信阳市商城县人,现在在苏州工作,有以下两个问题想要咨询一下 基本情况:2020年3月末我离职了,苏州这边的公积金就没缴存了(2018年8月开始缴存至2020年4月6日封存),2020年7月我又在苏州找到工作了,公积金又重新开始缴存了(2020年8月又开始缴存的,并补缴了7月份的); 请问 1:我现在这个情况在2020年11月份的时候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2:如果不行,那我在11月份办理商业贷款(用于买首套房),在2021年的时候(在苏州的公积金连续缴存满6个月后)能不能将这个商业贷款转换成异地公积金贷款? |
回复部门 |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0-10-20 11:02:40 |
回复内容 | 您好,1、正常连续缴存满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封存和补缴都不能算作正常连续缴存;2、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在信阳2016年5月1日起已暂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