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单位盖章问题
姓名汪先生
信件编码GPPS2010197I2Y
信件内容你好,《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上面都是我个人的购房信息,到款还贷信息,我单位法务认为这个表格本身不合理。我个人购房无关单位批不批准。而且单位没有权利批准。为何还需要我的缴存单位盖章,法人签字? 因为这个章来回跑了好几趟沟通无果。参考率我单位其他同事的家乡异地公积金贷款,单位只是合理出具收入证明和工作证明。都没有说员工买房贷款需要单位盖章同意的说法。 请公积金中心再三考虑一下这个材料证明的是否合适合法。期望领导体量外出务工人员的难处,能尽量省去不合理的材料证明。而且有些信阳人在外地工作,任职单位和缴纳五险一金是两家不同的单位,《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表格上要求用户人单位意见和盖章。但信阳市公积金贷款又要求《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的签章和《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签章一至。根本无达到要求。
是否可以考虑考虑一下特殊情况,比如我的工作单位和替我缴纳五险一金单位的合作合同来做作为补充材料,然后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加盖我工作单位的章。
因为缴纳社保和我工作的是完全两家不同的单位。
回复部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0-10-21 16:42:33
回复内容您好,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加盖缴存单位公章主要原因是:1、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职工各自负担一半,我们对缴存单位经营状况有了解需要;2、原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须缴存单位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后来为方便职工而取消;3、贷款职工如发生逾期行为,缴存单位有协助催还义务,因而我们要求加盖缴存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