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关于公积金贷款缴存年限的问题 |
|---|---|
| 姓名 | 常如楷 |
| 信件编码 | GPPS201009JBSE |
| 信件内容 | 领导: 你好!我老婆是2019年12月到市直事业单位报到上班的,单位在2020年7月给她开了公积金账户,补缴了2019年12月入职以来的公积金。请问在计算缴存年限时(开户要满6个月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是从2019年12月开始,还是从2020年7月开户时计算?谢谢! |
| 回复部门 |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时间 | 2020-10-10 15:26:35 |
| 回复内容 | 您好,正常连续缴存满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补缴不算正常缴存,申请贷款之日往前的6个月必须是正常连续缴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