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在异地缴纳公积金可否在信阳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姓名曹远武
信件编码GPPS200930B15G
信件内容因为一直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作,所以住房公积金也是一直在苏州缴纳,现在想再信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请问可否使用外地公积金贷款?如果可以还需要什么材料或者什么流程?
回复部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0-09-30 17:19:08
回复内容您好,信阳已开通异地贷款,一、异地贷款需要以下材料:1、缴存地公积金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本网站有模板可下载)和近6个月缴存明细,都由缴存地公积金加章;2、贷款申请人必须有一名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作为还款联系人;3、贷款申请人须提供缴存所在地及购房所在地房屋套数查询证明;4、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结婚证;5、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须提供两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证明;6、首付款凭证;7、借款人夫妻双方征信报告;8、由主贷人单位加章的《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本网站可下载)9、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二、公积金贷款流程:1、由贷款人向公积金前台提交贷款申请材料;2、公积金前台初审贷款材料是否符合贷款要求(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当场予以退回;贷款资料不完整的,当场予以退回并告知所需补充资料;资料真实完整的,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合同》,交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3、待领取抵押登记证后,录入系统,上传电子影像资料报中心使用管理科审批;4、使用管理科审批通过后,财务科调拨资金到银行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