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贷款额度相关问题
姓名周敏
信件编码GPPS2009075V30
信件内容1.贷款额度中那个月返款额不得超过收入的50%这个收入是按每个月扣完保险后的基本工资算,还是按照交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算,还是按其他算!2.公积金贷款办理后,里面的余额是否可以取出来,取出来额度是多少?是办理好贷款就可以取出来还是缴存一年贷款后才可以取出来?
回复部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0-09-07 16:55:18
回复内容您好,1、收入按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2、办理贷款前可以购房提取但需留足计算贷款额度的账户余额,贷款后偿还贷款满12个月可以偿还贷款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