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外地去信阳市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宜 |
---|---|
姓名 | 牛红瑞 |
信件编码 | GPPS2007288521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我是驻马店一名工作者,由于信阳市有亲戚,同时信阳市也比较适合居住,年前在河畔春天选了一套房子,过几天要签合同了,开发商说给我们一个月的时间让自己办公积金贷款,我想问问领导,开发商同意了,你们同意驻马店的购房者用公积金买房吗?如果可以,需要带哪些证明材料,哪些手续?能尽快回复吗?万分感谢。工作者买房,半辈子心血,同时也想享受国家给的优厚待遇(住房公积金)感谢 |
回复部门 |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0-07-29 16:02:58 |
回复内容 | 您好,信阳已经开通异地贷款,在本网站楼盘公示栏公示的楼盘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需要以下材料:1、缴存地公积金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本网站有模板可下载)和近6个月缴存明细,都由缴存地公积金加章;2、贷款申请人必须有一名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作为还款联系人;3、贷款申请人须提供缴存所在地及购房所在地房屋套数查询证明;4、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结婚证;5、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须提供两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证明;6、首付款凭证;7、借款人夫妻双方征信报告;8、由主贷人单位加章的《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本网站可下载)9、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