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公积金提取
姓名蒋吉优
信件编码GPPS2007283J1S
信件内容您好!我2019年7月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至今已满一年,公积金账户中的钱从来没有使用过,现在想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用于还贷。请问:1.可以吗?需要哪些手续? 2.我老公的公积金账户里的钱也没有用过,他可以同时提取吗?需要什么手续?
回复部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0-07-28 17:40:34
回复内容您好,有公积金贷款没有办理委托扣划业务且偿还贷款满12个月后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贷款,已婚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余额,需要:1、近3个月还款明细和贷款余额单,2、身份证(非主贷人还需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