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公积金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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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徐风 |
信件编码 | GPPS200707C601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公积金在信阳缴纳,在郑州上班,户口也在郑州,现在准备在郑州用我老公的省直公积金贷款买房,请问我的公积金在交了房款首付款后可以办理提取吗?需要什么材料?能提取个人账户的全部,还是只能提一部分?谢谢! |
回复部门 |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0-07-08 10:36:09 |
回复内容 | 您好,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1、一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首付款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等相关手续,2、被提取人身份证,在异地购房的还需出具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购房提取公积金首付不能低于30%;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规定首付款金额外的实际支付费用和当月及以前存储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