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平桥区胡店乡中心校未按时给教师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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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汤先生 |
信件编码 | GPPS2007022006 |
信件内容 | 平桥胡店乡一直未能按时给胡店乡教师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截止到2020年7月,胡店乡教师的住房公积金只缴存到了2020年1月份,2-6月住房公积金迟迟未能缴纳,导致我们教师无法正常贷款购房。5月份时,我们教师已经足额缴存了1-6月份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公积金一直未缴纳,单位总以财政局未拨款来搪塞我们。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希望贵中心切实行职权,督促胡店乡中心校尽快为我们教师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
回复部门 |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0-07-03 09:24:04 |
回复内容 | 您好,已将您的问题转至相关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