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提取父母公积金
姓名杨三金
信件编码GPPS2006180G78
信件内容已经付完首付,提取父母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还是必须在合同付款方式中约定好公积金付款额度呢?由于政策理解不了,恐造成不必要麻烦。
政策中说的要有备案合同,我首付不付完如何备案?备案完成后我已经把首付付完了,又如何提取呢?
回复部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0-06-19 17:52:42
回复内容您好,购房提取公积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规定首付款金额(首付不低于30%)外的实际支付费用和当月及以前存储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不低于30%的首付后就可以签订备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