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
姓名朱先生
信件编码GPPS260605XYTW
信件内容我在淮滨县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2026年4月签订的购房合同,已经办好房产证,想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住房消费的通知(试行)》缴存人可凭5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5年内不动产部门制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按照不超过所购住房建筑面积1200元/㎡的标准,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所购住房装修。此项规定的初衷是为缓解缴存人购房后的资金压力,让住房公积金在住房消费中发挥更全面的保障作用。但是在实际办理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的业务时,工作人员称需要偿还购房贷款满12期后才能申请提取,购房者购买新房后,一般很快就会开始装修,难道要让购房者等一年再开始装修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出台此项政策的意义是什么?文件中并未规定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的时间,是否可以认为无需偿还购房贷款满12期才能提取?请贵单位充分考虑缴存人购房后的资金压力,协调解决此项问题。
回复部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6-06-05 17:09:49
回复内容您好,根据公积金政策要求,购买房屋后5年内凭相关材料可以办理装修提取,不需还款满12期。还款满12期后提取是指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与装修提取是两种不同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