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XIN YANG SHI ZHU FANG GONG JI JIN GUAN LI ZHONG XIN
首页
党建引领
文明创建
支部联支部
惠民政策
归集业务
贷款业务
提取业务
暖心服务
资料下载
楼盘公示
功能演示
服务网点
业务办理指南
信息公开
中心介绍
组织机构
部门职能
年报公开
预决算公开
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视点关注
政务要闻
公告通知
中心动态
基层之窗
公积金心连心
在线留言
在线调查
联系我们
信阳市平桥区新六大街28号太古广场A座5楼
0376-12329
xyjwjc@126.com
公积金心连心
在线留言
在线调查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商贷转公积金条件
姓名
葛礼华
信件编码
GPPS200609RUGX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先咨询以下问题, 1买房时候开发商不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是否合法?2,我们信阳商贷是否可以转公积金,需要哪些条件?谢谢
回复部门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0-06-09 15:21:03
回复内容
您好,在本网站服务指南——楼盘公示栏公示的楼盘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商转公业务在信阳2016年5月1日起已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