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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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公积金交至2019.12月,因疫情原因1-6月还查询不到,状态显示正常,现在是否可以贷款购房?
姓名
赵艳会
信件编码
GPPS200603YMR6
信件内容
如题,平桥区的教师,1-6月已交至单位,但是单位应该还未上报,现在只能查询到2019.12月份,现在是否可以贷款?
回复部门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0-06-03 11:43:30
回复内容
您好,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至少要缴存至申请时的上月,如果是因为疫情缓缴的由单位向住房公积金前台提出缓缴申请在6月底前缴齐视作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