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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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
姓名
甘2
信件编码
GPPS260124UUIB
信件内容
本人是武汉的住房公积金,现在信阳有套房子准备商转公,但是我在26年1月20号的时候以租房的名义提取过18000元,另外我在网上查寻到的政策信息是,本年度已经办理过租房提取的不能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请问信阳市是否有这个政策,本人账户内余额是足够贷款的
回复部门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6-01-26 10:12:53
回复内容
您好,目前无租房提取后不能进行异地贷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