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第二次提交住房公积金
姓名王女士
信件编码GPPS250123T5SS
信件内容您好!第二次提交住房公积金的材料,为啥这么繁琐,宣传页上显示第二次提取只需提供:1、本人I类借记卡2、本人身份证3、近三个月还贷明细及当月贷款余额清单。我从网上提交材料,被退回两次。第一次被退回原因:因为房子用我老公名字贷款,要求提供关系证明。第二次提交:本人身份证、老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扫描版)、近三个月还贷明细及当月贷款余额清单。又一次被退回。。。。要求提供原件。请问网上是为了便民,如果网上更麻烦的话可以把网上功能暂停。
回复部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5-01-23 14:36:36
回复内容您好,有商业住房贷款的偿还贷款满12个月后可以提取,每年可提取一次。所需材料:1、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还需提供不动产权证);2、购房发票(二手房还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3、住房借款合同;3、近3个月还款明细及当月贷款余额清单;4、身份证(非主贷人还需配偶身份证、结婚证);5、本人一类借记卡。首次提取需提供全部材料,以后再次提取只需提供3、4、5项材料。
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需提供:身份证、本人一类借记卡。非主贷人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本人一类借记卡。
以上无论何种提取皆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因您首次提供材料不全被退回,第二次因您提供的不是原件被退回,请按要求上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