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商转公的一点意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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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码GPPS241217COEX
信件内容你好,去年开始信阳住房公积金就可以异地商转公,既然该单位出台了一条利民便民政策,咱们能不能把这个利民便民政策贯彻到底呢。原因一:异地商转公首先条件是需要把欠银行贷款的钱给还完才能转。请问如果我要是有钱还贷款,那我直接还完不就行了,我还需要再借钱筹钱还完银行在去公积金贷款这么麻烦吗?这样导致暖心政策不暖心,利民政策不利民,为群众办实事成为面子工程。
原因二:别的地方已经可以直接与银行对接进行商转公,为什么该单位不能与银行进行协商,说白了单位与单位之间协商对接解决问题,不比老百姓跑断腿还办不成事相比更要利民便民的实惠吗?
既然该单位出台此政策,想必也是想为群众办实事,那咱不如在使使劲让为群众办实事切实落实到每一位原在他乡奋斗的信阳人身上。
此意见不针对单位以及个人,只是说出一名为房子奋斗年轻人心里的一些想法,不要让远在他乡的信阳人流汗又流泪,也希望不要让美好生活看信阳成为一句空谈,谢谢!
回复部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4-12-17 14:37:09
回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建议。根据住建部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原则上以所购房屋进行抵押。“商转公”贷款中的房屋原抵押在贷款银行,故需结清银行贷款后,方可解除原来在商业银行的房产抵押,用于“商转公”贷款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