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公积金支取
姓名陈先生
信件编码GPPS2411086TTL
信件内容您好,刚刚查了一下河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
第十四条 第二款: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建造、翻建合同或建造、翻建费用凭证等相关手续。上午咨询有建房合同和银行的付款凭证,但是您上午回复需要提供建房款发票是不是有新的文件要求。能提供文件号吗?谢谢
回复部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4-11-11 08:53:25
回复内容您好,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信房金字〔2024〕18号)》(本网站首页公告通知栏有)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建设规范许可证明材料、建房款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