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XIN YANG SHI ZHU FANG GONG JI JIN GUAN LI ZHONG XIN
首页
党建引领
文明创建
支部联支部
惠民政策
归集业务
贷款业务
提取业务
暖心服务
资料下载
楼盘公示
功能演示
服务网点
业务办理指南
信息公开
中心介绍
组织机构
部门职能
年报公开
预决算公开
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视点关注
政务要闻
公告通知
中心动态
基层之窗
公积金心连心
在线留言
在线调查
联系我们
信阳市平桥区新六大街28号太古广场A座5楼
0376-12329
xyjwjc@126.com
公积金心连心
在线留言
在线调查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公积金贷款条件,
姓名
李乐
信件编码
GPPS2005220JR2
信件内容
信阳公积金连续缴存5个月了,缴存至2020年1月了,因为疫情,2-5月的,公司一直没有交,信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说疫情期间视为正常足额缴纳,为啥去办贷款的时候,公积金窗口说必须再交一个才能办,对于这个疫情的政策没能落实下来?
回复部门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0-05-22 10:23:22
回复内容
您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之一是公积金正常连续缴存满6个月以上,正常情况申请公积金贷款要求公积金至少缴至申请时的上月,所以因为疫情缓缴视为正常是针对已经缴满6个月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