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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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投诉新县公积金中心不作为
姓名
项金山
信件编码
GPPS241010_453
信件内容
岑建勋的公积金为啥不能划扣 糊弄老百姓,拿着其他地方的规定有什么用
回复部门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4-10-11 09:11:40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强制划拨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问题的请示报告〉的批复》,被执行人如果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