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咨询下商转公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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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胡腾飞 |
信件编码 | GPPS240929YSUQ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想咨询下商转公应该怎么操作。 |
回复部门 |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4-09-29 16:08:30 |
回复内容 | 您好,“商转公”业务办理流程:一、借款人及配偶到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申请“商转公”贷款,提交相关材料;二、管理部前台工作人员预审“商转公”贷款材料第1—6项;三、贷款材料经审核通过,预计可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并签订《信阳市“商转公”贷款预审告知书》;四、商贷借款人到商业住房贷款经办银行结清商贷本息,并解除原商业贷款抵押;五、结清商贷本息后两个月内,借款人及配偶持“商转公”贷款材料到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贷款手续;六、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七、贷款发放至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银行卡。 商转公”贷款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婚姻状况。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公积金系统未查到婚姻信息实属结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离婚人员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未婚人员需提供单身声明书;2、夫妻双方提供人民银行打印的近三年详细版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各一份;3、原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含借款合同、抵押合同);4、原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及近一年的还款明细;5、抵押在原贷款银行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6、房产信息查询(未与本地房产数据系统共享的,需提供近一个月内的本人及配偶房产信息纸质材料);7、主贷人用于还款的I类借记卡;8、原商贷结清余额明细;9、已办理原商贷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