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件标题 | 商转公顺位抵押 | 
|---|---|
| 姓名 | 陈先生 | 
| 信件编码 | GPPS240828JSL2 | 
| 信件内容 | 领导好,目前本市商转公只能通过自筹资金结清商贷后才能办理后续的商转公。由于自筹资金的方法难度大,让大部分购房者对这个利民政策望而却步。如果要找民间的过桥公司为其办理资金周转,又会导致费用太高,反而让商转公失去了它原本意义。何时才能像我省其他市推行商转公顺位抵押政策?感谢为盼! | 
| 回复部门 |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时间 | 2024-08-29 09:04:57 | 
| 回复内容 | 您好,“顺位抵押”涉及与银行、不动产部门大数据共享协调问题,目前衔接条件不成熟,无法办理。我中心也将根据上级的政策认真调研,与相关部门协调,逐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和服务措施,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