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工作单位和社保缴存单位不一致
姓名李莹莹
信件编码GPPS20051488S2
信件内容那是因为我签署劳动合同关系的公司不在深圳,而我当前在深圳工作,所以缴纳社保的公司是深圳分公司。
我不明白申请表作用是告知公司,员工进行公积金贷款,为什么加盖两个公司的公章,证明我的社保缴纳单位和劳动合同签署单位均知晓我即将进行公积金贷款有何不可?
我现在所有材料准备就位,只有申请表中右上角单位是劳动合同签署公司常熟分公司,与社保缴纳深圳分公司不一致。
并且我为了证明不一致的情况,加盖两个公章,并且由公司说明情况。
为什么还是不行呢?
回复部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0-05-15 10:58:20
回复内容您好,公积金贷款不需要加盖两个公司公章,仅需要工作单位也就是您的缴存单位加章,默认缴存单位为工作单位,如果您存在特殊情况请直接与您需要申请贷款的公积金前台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