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质疑存量房业务个人住房公积金数据不能共享,涉及资金防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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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郑先生 |
信件编码 | GPPS240409RK8Z |
信件内容 | “鉴于国家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系统没有完全实现全国联网,个人住房公积金数据不能共享,为防控资金风险,待全国住房公积金业务平台互联互通后酌情开通异地商转公业务,对目前无法满足您的要求我们深表歉意” 关于贵中心回复的公积金账户未共享问题,我们表示不理解,新购房用户与存量用户,公积金管理体系是一致的,公积金缴纳与支出记录也是一致的,如果账户信息无法共享,为何新购房者可以进行混合贷与公积金异地贷,如何排查的新购房者账户信息,为何存量房业务的公积金账户就无法查询,就涉及到资金风险 |
回复部门 |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4-04-15 08:48:56 |
回复内容 | 您好,为最大限度满足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按照国家住建部指导意见,各地公积金中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了“一城一策”不尽相同的“异地贷款”、“商转公”等政策。因本地异地贷款逾期率较高,故暂不开通存量房异地贷款“商转公”业务,请您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