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咨询商转公贷款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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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陈渭 |
信件编码 | GPPS240228-JH4 |
信件内容 | 关于商转公政策有两处不明白的地方想咨询公积金中心的领导 1、关于贷款额度的计算中,“夫妻双方缴存年限之和”,例如我之前在商城县缴存了,后来工作单位变更,我又在光山县缴存,将商城县的合并了,缴存年限是从商城县缴存的开始计算,还是单计算现工作单位缴存的? 2、贷款材料中包含不动产证书,我的房子目前还未办理房产证,请问是否可以办理商转公 |
回复部门 |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4-02-28 17:27:39 |
回复内容 | 您好,1、如果没有中断超过6个月可以连续计算;2、预审时不需要提供原商贷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但预审通过结清贷款后需提供原商贷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