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关于《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工作单位和公积金缴纳单位不一致
姓名李莹莹
信件编码GPPS2005122B38
信件内容一、
本人劳动合同签署单位是:万宝盛华人力资源(中国)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
公积金缴纳单位:万宝盛华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由于劳动合同签署单位是常熟的分公司,因此在申请表右上角工作单位一栏,公司要求填写为常熟分公司,不同意填写为深圳分公司
会在申请人单位意见说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深圳分公司,并且加盖深圳分公司和常熟分公司的公章
请问是否可以?
回复部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0-05-12 16:11:26
回复内容您好,缴存单位和工作单位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