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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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公积金贷的农村宅基地首套房认定
姓名
张立新
信件编码
GPPS240221PPSA
信件内容
于2023年4月办理商转公业务,当时将名下的农宅认定为首套房,按二套房利率3.575办理。请问能否根据市公积金中心2023年6月份关于农村宅基地不作为首套房认定的政策依据,调整为首套房利率。
回复部门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4-02-21 14:52:18
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业务是根据办理时的政策执行的,您的贷款利率无法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