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公积金贷款问题咨询 |
|---|---|
| 姓名 | 姜先生 |
| 信件编码 | GPPS230905ZMNI |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今年3月回信阳工作,近期在市区签约购房并计划尽快使用公积金贷款。之前在南京工作时开有公积金账户,现已封存满6月,本月信阳的工作单位告知将开户并补缴之前6个月的公积金,现有以下问题盼复: 1、补缴后我能否正常使用公积金贷款? 2、我的缴存年限是否包括之前在南京缴纳的时间? |
| 回复部门 |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时间 | 2023-09-05 12:12:06 |
| 回复内容 | 您好,1、如果南京的账户已封存,您在信阳的工作单位给您开户且正常连续缴存满6个月后可以贷款;2、断缴不超过6个月可以计算缴存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