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公积金贷款
姓名陈军伟
信件编码GPPS230715Z9NM
信件内容主任您好,本人是驻马店确山人,工作地在外省,21年年初没有在驻马店而是看中信阳的发展选择在信阳买了一套房,当时政策外省公积金无法使用,只能放弃公积金贷款全部使用商业贷款,现在国家政策鼓励消费,全面降低贷款利率,但是21年买房时利率处于最高点,现在还款压力很大,房价也在各种降价。根据信阳市最新政策允许信阳市本地商转公业务。现在想要知道如果把商业贷款还清,能否在公积金中心将首套房抵押再使用公积金贷款,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请予以明确答复。
回复部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3-07-17 08:45:59
回复内容您好,我中心2018年7月已开通异地贷款业务,在信阳以外地区正常连续缴存满6个月以上在信阳购房符合条件即可申请异地贷款,不存在异地贷款外省公积金无法使用问题。“商转公”贷款对象为在信阳市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且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符合我中心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您所述“把商业贷款还清,在公积金中心将首套房抵押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能实现,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是购、建房,房产抵押是公积金贷款防控风险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