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商转公业务以贷抵贷
姓名陈先生
信件编码GPPS230319BP0F
信件内容首先很感谢咱们中心出的便民举措商转公业务,这个业务能够给老百姓减少很大压力。但是呢广大老百姓对于先结清商业贷款才能贷新的款,这一条就会让老百姓去找过桥资金,支出很大一笔过桥资金费用,导致大家资金风险和压力。有些河南省其他城市已经实现了以贷抵贷的业务,希望咱们信阳公积金中心能够及时调研也开展以贷抵贷业务,真心的给信阳老百姓提升幸福感,美好生活看信阳,望相关领导看到广大老百姓的真实诉求
回复部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3-03-20 09:57:58
回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建议,我们会向上反映,按照住建部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原则上以所购房屋进行抵押。“商转公”贷款中的房屋原抵押在贷款银行,故需结清银行贷款后,方可解除原来在商业银行的房产抵押,用于“商转公”贷款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