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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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办公积金贷款,购房合同过期,已经撤回合同重新签订。购房发票还需要重新办吗?
姓名
张巧雅
信件编码
GPPS200425665K
信件内容
办公积金贷款时,工作人员表示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已经过期。去房管部门撤回合同,并且在售楼部重新签订了合同。请问,购房发票还需要重新换吗?合同条款,首付金额等都没有变
回复部门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0-04-26 15:11:34
回复内容
您好,购房贷款所要求的的购房材料都是两年以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