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关于商转公相关政策的咨询
姓名黄先生
信件编码GPPS221121M4QK
信件内容不动产权证上只有我自己一个人的名字,没有配偶的名字,但是我本人未在信阳市缴纳公积金,配偶在信阳市缴纳了公积金。像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申请商转公呢?如果不可以的话,需要如何操作才可以?是否需要先在不动产权证上增加我配偶的名字?
回复部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2-11-21 16:51:13
回复内容您好,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应为原商贷住宅的产权人和借款人,配偶是“商转公”住房共有产权人的,也可作为“商转公”的借款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