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XIN YANG SHI ZHU FANG GONG JI JIN GUAN LI ZHONG XIN
首页
党建引领
文明创建
支部联支部
惠民政策
归集业务
贷款业务
提取业务
暖心服务
资料下载
楼盘公示
功能演示
服务网点
业务办理指南
信息公开
中心介绍
组织机构
部门职能
年报公开
预决算公开
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视点关注
政务要闻
公告通知
中心动态
基层之窗
公积金心连心
在线留言
在线调查
联系我们
信阳市平桥区新六大街28号太古广场A座5楼
0376-12329
xyjwjc@126.com
公积金心连心
在线留言
在线调查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贷款额度
姓名
顾善康
信件编码
GPPS221121LGVR
信件内容
本人于11月10日提取夫妻二人公积金6.4万元,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现在出了商转公政策,在其他条件都符合的情况下,只有贷款额度不够,无法实现商转公,可否寻求途径将提取出来的余额退回个人账户,或者依据提取前的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金额。望回复,谢谢!
回复部门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2-11-21 16:07:21
回复内容
您好,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能退回到公积金个人账户,需根据贷款时的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