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贷款额度
姓名顾善康
信件编码GPPS221121LGVR
信件内容本人于11月10日提取夫妻二人公积金6.4万元,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现在出了商转公政策,在其他条件都符合的情况下,只有贷款额度不够,无法实现商转公,可否寻求途径将提取出来的余额退回个人账户,或者依据提取前的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金额。望回复,谢谢!
回复部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2-11-21 16:07:21
回复内容您好,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能退回到公积金个人账户,需根据贷款时的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